为持续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字〔202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对2018年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申报企业和申请复核的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所列条件。
2018年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5),须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新申报企业,填写《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复核企业填写《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表》(附件3),并参考“佐证材料”(附件4)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装订成册。请各镇街于3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复核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邹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工信局将对申报企业“近两年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
济宁市工信局对经过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到期后组织开展复核认定,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列入市委经济工作重点工作,请各镇街予以重视,市工信局将对各镇街逐个走访,推动此项工作发展。
联系人:唐新征 联系电话:5214117
邮箱:zxb4117@163.com
附件1: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3: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附件4:佐证材料(参考).docx
附件5: 2018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docx
附件6:关于印发《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7:济宁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