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21〕326号

 

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切实发挥省级海洋牧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省厅确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方向及数量

2021年省厅将继续围绕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相关内容,充分考虑海域自然属性、资源分布和产业基础,在全省选择有典型代表性的海域,创建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通过人工鱼礁建设、藻场建设、底播增殖、综合渔业生产等方式,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养护和增殖渔业资源,推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

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根据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及自身海洋牧场发展需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每市不超过3个,以投礁型为主,其他类型最多1个,超过数量和类型要求的推荐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选址科学合理、自然条件适宜、本底资料翔实,工作基础扎实,符合我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山东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等相关产业规划及海洋生态红线要求,对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

(二)项目申报单位积极性高,投资意愿强烈,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建设海域产权所有人与申报主体一致,不存在权属、利益纠纷等敏感问题,具有多块海域的,应保证海域为毗邻海域或临近海域,不同海域间能实现生态、资源、生产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协同发展

(三)项目建设内容要符合《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方案》内容要求,项目建设功能定位明确,创新性强,具有典型区域特色和较强示范性。

(四)具有与申报类型相匹配的海洋牧场建设经验,前期建设基础较好,并达到以下规模:

1.投礁型海洋牧场。确权海域面积300公顷以上,投礁区要具有人工鱼礁用海确权证明,已建设鱼礁规模3万空方以上,具有人工鱼礁生产经营经验,生态、经济效益显著。

2.游钓型海洋牧场。具有岸基配套设施建设区域,具有发展休闲渔业基础条件,确权海域面积300公顷以上,投礁区要具有人工鱼礁用海确权证明,已投放鱼礁规模3万空方以上,或投放鱼礁规模1万空方以上并建有休闲渔业网箱网口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具有海钓活动运营经验,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3.底播型海洋牧场。具备当地主要贝类资源苗种培育能力,确权海域面积1500公顷以上,开展底播增殖生产三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4.田园型海洋牧场。确权海域面积300公顷以上,已开展浮筏式海上生产活动三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5.装备型海洋牧场。建有1万吨以上养殖工船,或具备深水网箱养殖水体3万立方以上,并有深水网箱养殖生产经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内容全面、要素齐全、思路清晰、规划明确、措施可行、特色鲜明,并按申报条件要求逐项明确支撑材料。

(二)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创建海域进行权属(使用权人须与申报主体保持一致)、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场规划、建设基础条件等进行符合性审查,排除与生态红线区、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冲突的项目择优推荐建设内容符合试点要求,建设条件优越、技术成熟、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的项目。

(三)省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由省厅公示后正式公布。示范区有效期三年。

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务必于1126日前,将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PDF版)和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PDF版和纸质版一式7份)。

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shyyyyt-yyc@shandong.cn。

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赵振营,0535-6212998,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1711室。

附件 1.申报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推荐

              2.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格式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