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推荐一批具备条件的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二、推荐数量

本次新设站申报工作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每县(市、区)推荐的申报单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家;市直部门(单位)、大企业推荐的申报单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家。推荐单位中,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不占推荐数量名额。

三、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站工作采取逐级申报原则,各设站申请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市直部门(单位)、市管大企业可直接推荐。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准备佐证材料,于5月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份。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5月8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组织评议,并按规定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推荐后,被推荐的申报单位须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通过EMS快递寄送《申报表》等纸质材料,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 Chinapostdoctor. org. cn)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无需进行网上申报。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中国博士后网审核、提交有关单位的网上申报材料。

(六)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 行评议并批准后,下发设站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申报单位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对涉及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生物学等公共卫生医疗防控领域研究、技术开发的申报单位给予更多倾斜。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非涉密的一式三份)、PDF扫描件,《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PDF扫描件、 EXCEL电子版各1份,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联 系 人:师超           联系电话:2967989

地    址:济宁市红星中路市政府三号楼505室

邮    箱 :rsjrckfk@j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博

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3.填表说明

4.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4.zip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