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法字〔2021〕15号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要求,确定在全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文书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一般程序查办,并于202091日以后立案,2021830日前结案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全面自查、随机抽查、集中评查和现场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面自查。各市组织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对优秀案卷和执法文书进行评比;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查找产生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二)随机抽查。为全面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案卷,特别是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省厅继续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案卷为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今年查办卷宗编号排序第2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并填写《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抽查汇总表》(见附件2)。

(三)择优推荐。各市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5卷案情相对复杂的行政处罚案卷参加优秀案卷和优秀执法文书评选,其中县级查办的案卷不少于本市推荐总数的60%;每个单位限报1卷;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推荐1卷,并填写《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推荐表》(见附件1)

集中评查。省厅组织专家对抽查的案卷、参评的案卷进行集中审查,评选出优秀案卷,从优秀案卷中评选出优秀文书,并按要求上报农业农村部参加全国优秀案卷评选;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五)现场讲评。省厅组织召开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从各市推荐上报的参评案卷中,选取部分案卷,由执法办案人员讲述案卷办理过程,专家现场进行点评,以案释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评查。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要求,也是提升行政执法技能的有效途径各市要按照规定要求,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树立先进典型,查找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水平。

(二)严格择优推荐各市要严把优秀案卷推荐上报关,对推荐上报的案卷要认真进行审查,做到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确保所推荐案卷代表本市最高水平。

(三)确保原样复制。各市上报参评案卷、被抽查的案卷应当是原始案卷的复制卷,不得进行任何加工或改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办案数量不足2件的,要书面说明情况。

各市请于9月15日前,将参评案卷复制卷、被抽查的2号案卷的复制卷PDF电子版和《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推荐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抽查汇总表》等材料报送省厅法规处。

  人:韩文政

联系电话:0531-67866072

电子邮箱:sdnyzcfg@shandong.cn

附件:1.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推荐表

      2.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抽查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8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