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现将济宁市2021年度技术合同交易补助和2021年度济宁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技术合同交易补助
(一)申报对象。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原则。对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且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给予技术输出方奖励,补助按就高原则,同一主体、同一项技术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材料。提报附件1及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证明材料包括: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免税发票,所转让(许可)技术产权证明,企业相关会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等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二、2021年度济宁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
(一)申报对象。在济宁市内注册,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的居间、经纪或代理活动,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技术转移专门机构。
(二)申报材料。提报附件2及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证明材料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提供与技术合同交易一方签订的合同及2021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发票;其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提供与技术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及2021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证明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提报的认定登记证明与发票等证明材料须一一对应,内容须字迹清晰,日期、金额、双方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不能遮挡。
(二)技术转移输出方及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申报表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为16位全数字编号。
(三)本次材料提报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2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县(市、区)科技部门,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并分类整理汇总后,将相关材料(Excel版)及(盖章PDF版)于10月30日前提报济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379769
电子邮箱:jnkjjcgk@ji.shandong.cn
附件:
1、附件1:2021年度技术合同(技术转移输出方)交易补助申请表.xlsx;
2、附件2:2021年度济宁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