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通知,2018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15〕88 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省科技厅和原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办法》和通知规定,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受理企业的申报材料,受理时要注意核查企业《申报书》和提交的材料。同一家企业累计申领贴息(含本次)不超过 2 年,申领贴息及评估费补助次数 (含本次)不超过三次。
市局负责2018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项目的审核、汇总,并做好材料的存档和备案工作。
三、各有关企业应填写《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并提交的以下材料:1、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4、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5、专利评估、价值分析协议,评估、价值分析报告,评估、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6、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7、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承诺书)。
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于 2019年10月17日前,务必将下列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纸件 2 份寄送至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520房间,邮编:272100),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jnzscqgz@163.com。
(1)《2018 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拨付需求明细表》(附件 2);
(2)企业按鲁科字〔2015〕88 号文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含承诺书)、《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 3、附件6)。
五、为做好有关工作衔接,此次工作主要是对2018年度工作的结尾,请各县(市)区局将 2018 年度财政预拨资金直接兑付的扶持资金情况,填报《2018 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预拨付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 4),一并报市局统一汇总。
附件:1、省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的通知》
2、《2018 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拨付需求明细表》
3、《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
4、《2018 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预拨付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5、2018年度全省统计表(供参考)
6、申报企业《承诺书》
联系人:王伟 电 话:3321083
邮箱:jnzscqgz@163.com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