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济宁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发挥软科学研究工作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经研究,启动2020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我市开展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县(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或支持软科学研究、决策研究的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能积极创造软科学研究的条件和环境,保证软科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4.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我市市情,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或正常参加2021年验收的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研究方向和支持方式
全部为自筹经费项目,具体研究方向见《2020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要立足我市实际,技术路线可行,形成一批科技报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为科技决策服务。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书面报送。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单位下载填写下载《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
3、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将项目申报书及推荐函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3、材料受理时间及地址。项目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于12月24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76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nkjjzck@ji.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为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纸质材料可邮寄至受理地址,受理时间以寄件时间为准。
4、评审立项。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经公示后予以立项支持。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537-3379993。
1.2020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docx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