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圆梦福彩·孤儿助学工程

(一)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方式:为上述孤儿按月或季度发放助学金至孤儿本人银行卡。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四)资助时限: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五)办理流程:1、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福利机构所属民政部门受理;2、社会散居孤儿:①孤儿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③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助学工程”,为孤儿发放助学金。

(六)申请材料:①申请书(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其填写);②身份证原件;③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一)资助范围:具有济宁市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其中,医疗康复费用包含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每21次,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住院服务费用。

(二)定点医疗机构: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汶上县人民医院、金乡县中医院、梁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曲阜市人民医院、邹城市人民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泗水院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兖州院区、鱼台县第一人民医院等。

(三)工作程序:1、福利机构孤儿救治康复,由所在儿童福利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明天计划”资助表》,逐级报市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结账;2、社会散居孤儿救治康复,经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治疗完毕、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填写《“明天计划”资助表》,报市级“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结账。

(四)提供材料:1、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表明孤儿身份的材料,如公安机关报案材料;2、医疗记录:资助项目为诊疗费用的,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治疗记录,如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康复出院评估等;资助项目为特殊药品费用和辅具器具配置费用的,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及治疗建议;资助项目为体检费用的,需提供体检明细单或体检报告单;3、费用票据:一般情况下,应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专用医疗票据,特殊药品及辅助器具费用可以提供购置发票。

(五)结账事项:“明天计划”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231日前,在定点医院已完成的诊疗、康复以及体检的有关费用,列入本年度结账范围。

三、咨询电话:

济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537-2253656

任城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537-5660510

兖州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3433315

曲阜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537-4461625

泗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4298915

邹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5253536

微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8263793

鱼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6256996

金乡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6597697

嘉祥县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537-6987266

汶上县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537-7291889

梁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7-7367401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民政处:0537-3255623

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民政科:0537-6537028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0537-6981728